宁开管字〔2015〕35号 签发人:
(A)
关于对县人大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
刘自爱代表:
您提出的第3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满足开发区与磁窑镇区驻地企业和居民用水需求,按照县华磁供水规划,开发区在蒙馆公路以南、华丰220KV供电站以西位置建设了一处供水厂,现已钻探4眼水井,完成水厂管理用房、变压器房、道路、桥梁等工程,并铺设水厂至宁阳二中供水主管道约4.2公里,目前水厂与磁窑镇区供水管道已联网。为达到供水条件,今年开发区积极筹措资金,正在购置水泵、配置变压器等供水设备,完善水厂配套设施,确保今年10月底水厂建设竣工并投入运行,让群众喝上放心水。
2015年10月19日
联系人:宁阳 联系电话:5823856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