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旅字〔2015〕第33号 签发人:宁凯
(B)
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
第3号建议的答复
东庄代表团:
衷心感谢您对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凤仙山综合开发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局职能,向您报告如下:
一、关于制定凤仙山综合开发规划的建议
经过实地踩点,我们认为东庄的凤仙山有以下特点:宁阳至高点
曾经有旅行社的同仁、规划组的专家去实地查看以后,一方面对特色资源给予充分肯定,另一方面,对村庄、山地的可进入性以及村貌(外部环境)给予建设性的建议。毕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是发展旅游的前提。编制凤仙山综合开发规划是必要的,我们会在职能范围内提供尽可能多的旅游业务支持。
二、关于旅游开发项目
一方面我们采取更多的旅游宣传渠道:省市县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画册等积极宣传特色资源,另一方面,建议东庄镇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可以试行满足部分休闲游客的需求,整合村居房舍,提供部分接待设施,吸引目标游客前来住宿。培育市场的同时,我们也积极向旅游界推荐旅游线路。这些措施,本身就是引进旅游项目。
再次感谢您对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多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常韦青 6345567
抄送:县人大代表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