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命县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决定
(2018年5月24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通过)
宁阳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2018年5月24日,根据陈波县长提议,
决定任命:
黄政安为宁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关于任命县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决定
(2018年5月24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通过)
宁阳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2018年5月24日,根据陈波县长提议,
决定任命:
黄政安为宁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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