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文化之核心理念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一切工作服务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大工作者没有特权。人大常委会机关是人大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桥梁,一切工作服务人民就是人大机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