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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工作人员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1-18|栏目:人事任免|浏览次数:394

关于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工作人员职务的

决     定

 

(2022年1月18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通过)

 

宁阳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任命:

刘文清为宁阳县人大常委会文庙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宁方波为宁阳县人大常委会八仙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柳震宁阳县人大常委会文庙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伟宁阳县人大常委会八仙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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