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薛荣成等辞呈的决定
(2022年6月29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
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决定,接受薛荣成辞去宁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委员、代表职务的请求,接受魏佰春辞去宁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委员、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宁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