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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对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创建美丽乡村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6-29|栏目:监督工作|浏览次数:233

县人民政府:

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农业农村局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创建美丽乡村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五年行动”持续推进,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重要抓手,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显著,群众生活质量得到较大提升。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会议指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宣传力度不够,全民参与意识不强;经费投入不足,部分村庄基础设施配套滞后;缺乏长效管护机制,存在重建轻管现象等问题。对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宣传,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是关系百姓福祉的民生实事,是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要充分认识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创建美丽乡村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导向,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加强部门联动,发动全民参与,将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二是广泛宣传动员,强化示范带动。采取灵活有效方式,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宣传,在县电视台和新闻媒体定期播放农村人居环境公益宣传片,加大对先进典型、示范片区宣传报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通过示范带动,推动面上工作开展。三是提升健康素养,创优人居环境。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利用村级广播、村组微信群、宣传长廊、宣传车等,宣传文明健康知识和人居环境提升创建要求,强化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做到进村组、达院户、全覆盖,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加大对上争取的力度,争取更多的中央、省市财政奖补资金落地宁阳,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资金保障力度。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立“政府主导、分级负担、群众参与、社会支持、多元筹集”的资金投入机制。通过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镇村自筹、受益村民投工投劳等形式,多渠道、多途径解决资金投入问题,推进“美丽庭院”和“文明村镇”等各项创建活动的开展,通过多部门联动、社会各方支持,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三是合理调配均衡发展。坚持“全县一盘棋”均衡发展思想,建立共谋、共建、共享机制,在抓好示范片区打造提升的同时,建设资金向底子薄、基础差的村庄倾斜,尽快改变创建不平衡的现状,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升级,创建美丽乡村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主导作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一是建管并重长效运行。“三分建、七分管”,要加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改变个别村居“上急下慢、领导干群众看”的现象,努力巩固整治成果,持续改善村庄环境。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要大力加强村庄设施维护、河道管护、绿化养护、垃圾收运等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积极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四统一”,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三是加强督导考核,健全激励机制。积极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文明家庭等新时代文明实践评选活动,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纳入部门单位绩效目标考核范围,建立完善考评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年终进行综合考核排名,考核评估结果报县委、县政府,在全县予以通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四、强化产业带动,创建美丽乡村。一是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乡村产业振兴、集体经济壮大是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创建美丽乡村的基础,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花田园林、养生养老、农村电子商务等特色产业,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二是加快乡村文旅产业融合发展。要充分利用乡村文化旅游资源,规划建成一批文旅融合发展项目,打造串联成线、成片、成规模的乡村休闲度假文旅经济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提升我县美丽乡村整体创建水平。三是聚力建设文化乡村。加大对乡村古树名木、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讲好山水田园故事,传承农耕文化基因,留住美丽乡愁记忆。持续拓展美的形态、丰富美的内涵、延伸美的空间,大力倡导新乡贤文化,挖掘特色文化,突出乡土特色、乡土味道,形成“一乡一品、一村一韵”的建设格局,让人民群众在如诗如画的甜美生活中体验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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