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来我县开展《泰安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地方立法调研活动。市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工委一级调研员徐鑫参加活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骞,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远在陪同活动。
调研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了调研单位以及我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情况汇报,并就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立法工作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深入座谈交流。调研组对我县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方面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希望我县充分认识出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的重要意义,多深入一线调研走访,收集好的建议,健全织密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可持续、便利化水平,依法促进养老服务工作发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