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宁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宁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围绕中心依法履职,服务大局积极作为”工作情况。
据介绍,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正确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加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支持力度,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3年以来,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7项,开展视察、调研14次,提出意见建议60余条,人事任免31人次。
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决定重大事项与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听取县政府关于实施S104济微线改建工程的报告、关于《宁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定,有力支持政府工作。审查批准县级决算,审议县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支持和促进县政府有力有效落实国家财政政策,推进财政资金使用聚力增效。
行使监督权力方面,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切实做到县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围绕县委“123456”总体工作思路,对部分重点工作任务、重要事项开展和完成情况加强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督促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工业经济发展、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创建等情况的报告和县法院关于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等,并作出相应的审议意见。对全县城市道路建设管理、乡村产业振兴发展等工作进行视察,对伏山镇市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和乡饮乡省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民营经济发展、新型工业化、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进行调研,对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种子法、山东省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工作开展。
行使人事任免权方面,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通过任前法律考试、听取供职报告、采取无记名投票、颁发任命证书和举行宪法宣誓等,不断强化任免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今年以来,共人事任免31人次,其中任职19人次,免职12人次。
同时,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坚持服务中心不做旁观者,参与发展不当局外人,严格落实县委包保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联系乡镇(街道)、开发区等制度。特别是在推进企业上市、乡饮乡省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山东金天和纸业项目、华东野战军“攻济打援”指挥部旧址红色旅游项目等工作中,常委会领导同志深入企业调研走访,聚焦企业难点、堵点、痛点,全力为企解困、助企发展。在“强基”村包保、“万村共富”行动攻坚中,常委会领导同志通过了解村级班子运行、基层党组织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情况,帮助理清发展思路、解决实际问题。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孔志刚表示,下一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将认真落实“四个机关”建设要求,以“三个能力”提升行动为抓手,大力弘扬“坚毅,敢当,实干,创新”新时代宁阳精神,提振精气神,激发新干劲,以更加热情饱满地姿态投入到基层人大工作中,主动作为、实干作为,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提高人大工作成效,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不断增强“一线”意识、锤炼“一线”精神、保持“一线”状态,树立人大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