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侨外委员会副主任孙可奇带队来我县开展《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
省人大民侨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斌,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葛宝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骞,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卢慧书陪同活动。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我县开元寺、禹王庙、白马庙清真寺、小伯村基督教堂进行实地检查,与宗教界人士进行深入交流,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对我县贯彻实施《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孙可奇要求,要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规范宗教事务管理。要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队伍自身建设,完善培训制度,全面贯彻好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强化法治意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制化水平。要加强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要加强督导检查,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维护宗教教职人员正当的教务活动和信教公民参加正常宗教活动的权益,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的宗教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