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11月29日8:30在县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建议议程有:(一)听取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部分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二)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三)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六)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七)接受苏晓军辞呈;(八)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九)人事事项;(十)书面印发:1、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2、苏晓军辞呈。(十一)其他。
请县政府一名副县长,县监委负责同志,县法院、县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局主要负责同志,县人大专委、常委会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