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免县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2023年8月26日,根据刘灿玉县长提请,决定任命:
王朝阳为宁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赵磊宁阳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以上人事任免,请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