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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免县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7|栏目:人事任免|浏览次数:7

关于任免县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2023年826日,根据刘灿玉县长提请,决定任命:

王朝阳为宁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赵磊宁阳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以上人事任免,请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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