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命县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法律职务的决定
(2023年10月18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
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根据高广权院长的提请,任命:
陈树元为宁阳县人民副院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