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县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法律职务的决定
(2024年10月25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
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根据陈树元院长提请,免去:
孔令民宁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