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7月9日上午9:00在县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建议议程有:(一)听取审议关于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情况的报告;(二)人事事项;(三)其他。
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政府一名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监委、县委编办负责同志,县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