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50次会议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骞,县人大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监委负责同志、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负责同志,县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慧书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宁阳县文旅融合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宁阳县2025年县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宁阳县202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足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全面贯彻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是依法处理民族事务、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遵循和法律保障。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宣传贯彻这部法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民族工作,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宁阳走深走实。
会议希望新任职的同志始终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折不扣贯彻县委决策部署;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群众监督,严守纪律规矩,永葆清正廉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建设贡献力量。
就会议听取审议的有关工作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了工作建议,作出了相应的审议意见和决议。
会前,召开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