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 阳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政府系统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汇报
(2021年12月30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3次会议通过)
一、代表议案办理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磁窑代表团、文庙代表团分别向县政府提出了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议案和关于提升我县物业管理水平的议案。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进行了认真办理。办理情况如下。
(一)“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议案”(磁窑代表团提出),我县经过精心谋划、认真准备,积极争取,成功纳入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全国120个、全省10个、全市2个),并编制完成了《宁阳县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包括发展基础、明确重点任务、谋划重点项目和实施保障四部分,其中重点项目分为四类,共申报项目53个,总投资257.35亿元。同时我县成立了“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城”领导小组,并于今年6月28日与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签订合同,积极编制我县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规划。7月7日,我县印发了《宁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宁政发〔2021〕6号),第二章“统筹优化县域空间新布局”第二节“新型城镇格局”中对我县新型城镇化发展进行了详细论述。
下一步,我县将积极对接好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全面启动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取得实效。
(二)“关于提升我县物业管理水平的议案”(文庙代表团提出),我县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工县长任副组长,住建局、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物业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的重点疑难问题。同时,成立“大排查、解难题、暖万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全县物业领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一是建立了公职人员物业费缴纳监督机制和惩戒机制;二是实行了物业费缴纳和使用公示制度;三是印发了《宁阳县物业服务企业综合考核办法》;四是提高了业主委员会中党员的比例,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不低于50%。截止目前我县成立业主委员会120个,其中文庙街道90个,八仙桥街道30个。
下一步,将结合代表提出的《议案》内容,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力度,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向县政府提出建议39件,县政府高度重视。目前,所有建议已办理完毕,按期办结率、面复率达到100%,代表满意率、基本满意率达到100%。从建议办理情况来看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所提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7件,占建议总数的43%
1、“关于对宁曲路进行维修改造的建议”(乡饮代表团提出),县交通局对该路段多次实施中小修保养工程,目前该路段通行状况良好。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探索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提升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
2、“关于延长林果产业链、增加配套用地指标的建议”(东庄代表团提出),东庄镇已建成1200吨气调冷库,磁窑镇也在筹措冷库建设事宜。同时我县邀请了科研院所专家教授先后到葛石镇、磁窑镇等开展了实用技术培训。
3、“关于加大对“饮水过万”工程项目资金扶持的建议”(乡饮代表团提出),县财政部门近年来不断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提升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方面的财政支持力度,截止到目前已为该项目工程建设提供县以上政府投资190万元。
4、“关于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文庙代表团提出),年初预算中,县财政共安排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经费7393.33万元,其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1289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6104.33万元;开展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为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1-2名专兼职公共卫生医师。
5、“关于加强社会教育机构监管的建议”(东疏代表团提出),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宁阳县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意见》,明确了各部门职能分工和服务管理要求。同时建立了“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成立了“宁阳县民办教育行业协会”,印制了《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文件汇编》,进一步规范培训行为。
6、“关于支持民间艺术团体发展的建议”(磁窑代表团提出),目前我县已发展壮大民间艺术团体60多个,每年各类演出800余场次;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表现突出的优秀艺术团体给予资金或物资奖励,凡是参与送戏下乡演出的民间艺术团体,每场演出补助3000元。
7、“关于提高偏远乡镇教师待遇的建议”(东庄代表团提出),今年我县增加了乡镇教师中高级岗位,落实了乡镇教师直评直聘政策,建立了基层中小学高级职称制度,目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也已提至最高上限20%。
8、“关于中小学配备校医的建议”(县直代表团提出),我县中小学人员超编严重,目前通过安排学校与所在乡镇(街道)或社区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对接,聘请具备执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任学校兼职校医,并组织学校兼职保健教师进行技能培训,已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9、“关于完善西部城区雨污管网建设工程的建议”(八仙桥代表团提出),2021年,我县针对污水排放困难问题,建设了一道污水管网,该工程西起洸河污水提升泵站,东至城市污水处理厂,总长度约5公里。工程于3月9日开工建设,于6月29日全面完工。通水后,已达到预期效果。
10、“关于规范建筑市场,扶持县直建筑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县直代表团提出),目前我县正结合县建公司实际,稳妥地研究探索企业改制工作及方案,同时制定完善了企业用工制度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管理规定》,积极引导县建公司加大外拓市场力度。
11、“关于解决农村居民公交出行问题的建议”(东疏代表团提出),我县已对宁阳至东疏刘茂公交线路进行了优化,增加了运行班次,票价也由7元降为3-5元阶梯票价。
12、“关于改善伏山镇中心小学校门口交通拥堵的建议”(伏山代表团提出),目前省道S104宁阳界至宁阳兖州界段改线工作已纳入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项目库,规划绕出伏山镇驻地,有效减少过境车辆;伏山执法中队开展了专项行动,取缔校园周边流动摊点12处,规范门店经营秩序230余处次、非机动车停放秩序700余次,有效维护了校园周边环境。
13、“关于加大秸秆收储利用的建议”(伏山代表团提出),我县印发了《宁阳县秸秆综合利用及农田清洁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成立了县秸秆综合利用及农田清洁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县内生物发电企业收储队伍为基础,组建了10支收储运输队,同时协调各乡镇设置秸秆存储场地,对接金融机构对开展秸秆收储运的单位或个人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14、“关于实施破损山体生态修复工程的建议”(华丰代表团提出),沈家庄兴隆石材厂由县鲁岭公司进行治理,环保督察期间已停止施工,近期将协商尽快复工。成功村原兴化第二石材厂、孔庆国石材厂由华丰镇政府负责施工。由于省近期要出台有关山体修复新的实施依据文件,故实施方案未确定。
15、“关于乡镇政府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依法监管的建议”(县直代表团提出),我县坚决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宁阳县县级证明事项实施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梳理编制了《宁阳县县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同时将基层法治建设纳入“头雁领航乡村振兴”培训内容,对所有村“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了全覆盖法治教育。
16、“关于治理农村道路桥涵安全隐患的建议”(伏山代表团提出),今年对全县农村道路急弯、陡坡、桥梁护栏缺失等安全隐患突出的路段进行了整治,建立了全县农村安全隐患台账,实施动态管理模式,发现一处,整治一处。
17、“关于朝柴路改造提升的建议”(东庄代表团提出),该段道路的改造提升已列入我县今年为民要办的实事,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截止目前,已整理路基18.5公里,整理完成9.5公里。开工建设桥梁涵33座,已完工盖板涵25道。
(二)所提建议正在解决或已纳入规划逐步解决的10件,占建议总数的26%
1、“关于实施中小路扩宽改造工程的建议”(鹤山代表团提出),我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提出了中小路中皋村至济微高速连接线段改扩建工程,全长8公里,规划等级二级公路。路基宽14米。路面宽10米,估算投资6270万元,计划2025年建设。
2、“关于对龙岗路北段进行拓宽改造的建议”(蒋集代表团提出),龙岗路是我县《宁阳县综合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规划的纵线之一,下一步将聘请专业设计单位结合我县国土用地及砖舍坝道路建设情况,设计具体线路。
3、“关于加强对国道342磁窑铁路立交桥路段综合整治的建议”(磁窑代表团提出),去年8月份市公路中心安排设计部门现场进行了勘察设计,计划在该处增设一处强制式排水泵站并设置有防倒灌装置。今年以来我县公路中心定期安排养护人员对该路段进行清理,5月份汛期前,对该段部分排水设施进行了专项清理。
4、“关于国道342改道的建议”(东庄代表团提出),目前制定的G342宁阳段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已经专家审查,道路规划向北绕出华丰镇、东庄镇驻地,已列入国土空间规划,下一步我县将积极向上汇报建议,力争早日将该道路改造并升级。
5、“关于对宁磁南路进行改造提升的建议”(葛石代表团提出),我县已将该道路的改造列入全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2024年建设。同时县交通局根据该道路损坏程度,适时进行中小修保养,确保该道路通行状况良好。
6、“关于实施王家河、苗河综合治理工程的建议”(堽城代表团提出),今年我县已对去年出现洪涝灾害的王家河高桥段进行了清理疏通,并对坍塌的石砌护岸进行了修复,目前正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全县水系连通规划,规划内容包括苗河及王家河的治理项目。
7、“关于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完善泄洪排涝设施的建议”(葛石代表团提出),目前我县已将汉马河干流列入省重点水利工程实施方案,计划2023-2024年实施。
8、“关于完善县城公布新区路口电子监控的建议”(文庙代表团提出),目前我县交警大队已将有关隐患进行了专题排查,并对电子监控安装进行了规划,下一步待条件成熟后进行建设。
9、“关于规划建设临空经济区的建议”(泗店代表团提出),我县拟规划多条主副协调道路交通网络,便于快速通达新机场,同时拟聘请全国知名的大家名院对临空经济区(南部产业新城)进行高位谋划,尽快编制临空经济区(南部产业新城)总体发展规划。
10、“关于挖掘堡头文化发展乡村旅游的建议”(磁窑代表团提出),我县高度重视大汶口遗址宁阳部分保护和利用工作,近年来陆续完成了南岸护坡及安防工程,种植了绿化苗木,既保护了文物遗址,又加固了河堤,促进了当地绿色生态发展,为发展当地旅游产业奠定了基础。
(三)所提建议因客观、政策条件所限,暂时无法解决的12件,占建议总数的31%。
1、“关于实施华兴大道北延工程的建议”(八仙桥代表团提出),华兴大道北延涉及村庄拆迁,且项目规划占地包含耕地,暂时不能实施。
2、“关于宁阳大道西段扩宽及景观提升工程的建议”(八仙桥代表团提出),宁阳大道扩宽改造项目因道路红线以内拆迁量及项目占地原因,暂时不能实施。
3、“关于加快辛周路改造升级的建议”(鹤山代表团提出)、“关于加快鹤堽路西段改造升级的建议”(鹤山代表团提出)和“关于实施泰石路拓宽改造工程的建议”(华丰代表团提出),辛周路、鹤堽路和泰石路规划等级均为二级公路,目前道路现状基本与该地区的交通量相适应,我县将会适时对该道路进行拓宽改造。
4、“关于做好国道342东疏镇镇驻地路段改道绕行建设,提升道路功能的建议”(东疏代表团提出),今年省市交通部门对G342日凤线宁阳吴家桥至宁阳汶上界段实施大中修工程,目前道路通行状况良好。按照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未提出对该段道路进行改扩建。
5、“关于实施高乡路北延工程及冯西路改造工程的建议”(堽城代表团提出),2019年堽城镇对高乡路进行了改造,目前道路现状良好。随着沿线周边“四好农村路”建设,区域出行路线多样化,目前通行能力仍能满足沿线群众出行需求。
6、“关于实施桑安口拦水坝引水工程,进一步满足下游引水补源需求的建议”(东疏代表团提出),我县已对水库引水工程进行了策划,由于桑安口水库地势较低,下游地势高,高差近2米,无法形成自流灌溉,只能通过泵站加压、铺设输水管道进行提水,引水成本昂贵,并且坝高已达到行洪水位上限,无法再对大坝进行加高。我县实施的堽城坝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通过渠道衬砌、新建改造渠系建筑物等有效解决了东疏等乡镇灌溉补源难题。
7、“关于在桑安口水库实施拦水坝升级改造工程,解决鹤山镇西部、北部山区灌溉难题的建议”(鹤山代表团提出),桑安口拦水坝是通过充分论证后进行设计的,坝高是在保证河道行洪及堤防安全的前提下设置的,如对坝进行加高,会淹没周边基本农田,并危及堤防和河道防洪安全,并且要对原有橡胶坝拆除重建,浪费前期6000万基础设施投资。且近年来泰安市地表水取用量超标,根据上级相关信息,大汶河流域三年内不再批复新的取用地表水项目,所以建设引水灌溉工程短期内无法实现。
8、“关于在柴汶河修建截流坝的建议”(东庄代表团提出),柴汶河属黄河流域大汶河水系,必须有黄河管理委员会的规划许可,目前柴汶河上未有列入规划的拦河坝项目,并且根据上级相关信息,大汶河流域三年内不再批复新的取用地表水项目。
9、“关于增加济枣高铁宁阳东站附近华丰宜居新城建设用地指标的建议”(华丰代表团提出),因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尚在探索实施阶段,未全面铺开,下一步待上级各项政策完善后,优先考虑将华丰镇列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10、“关于对华丰镇潘家庄村进行整体搬迁的建议”(华丰代表团提出),根据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村在土地利用规划上不是拆旧区,不属于搬迁撤并类村庄,目前无法申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三、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做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政府及时召开了交办会议,相关承办单位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行专题研究安排,分解落实办理任务,做到组织、人员、责任三落实,确保办理工作有序进行。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承办单位年初主动向人大代表通报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平时积极通报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并坚持定期走访,主动征求建议和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三)规范程序,狠抓质量。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办理建议的牵头部门,在办理工作中高度重视督办落实。对不符合规范的答复件,一律要求办理单位重新答复。对承办部门工作人员调换频繁、业务不熟、答复意见不规范等情况,进行业务指导,严格审查把关,保证建议按时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