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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阳县2020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1-07-30|栏目:决议决定|浏览次数:153

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宁阳县2020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1年7月30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通过)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宁阳县2020年县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和县审计局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宁阳县2020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经过审议,同意县政府《关于宁阳县2020年县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决定批准宁阳县2020年县级财政决算。

会议认为,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冲击和挑战,县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和县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两大战略”和“两大重点”,扎实做好“六稳” “六保”工作,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大规模减税降费落地见效,依法加强税费征管,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领域和民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有效发挥了财政对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为推动全县“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会议还指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总量不大、产业结构不合理,工业占GDP的比重偏低,财源建设的基础还不牢固;有些收支项目决算数和预算数相差较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约束力还需进一步增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面临一些困难,风险防控任务仍然较重等。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要全面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科学研判经济和财政变化趋势,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减税降费、经济下行压力等因素造成的影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平稳运行。

一、聚精会神抓经济,坚定不移抓发展。一是抓住工业经济不放松,坚持把发展工业作为首要经济任务。用力抓好工业项目建设、骨干企业培育、产业链条延伸,不断提升工业经济的主导地位,优化我县产业结构,逐步提升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二是加快改造传统产业。用足用好财税优惠支持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大力实施智能改造、技改扩规,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资源向新兴战略领域聚焦,推动我县“四新经济”加快发展。四是积极探索和创新金融对实体企业支持的措施和办法。综合利用财政、地方国有金融企业等载体平台,引导金融资本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提高银行存贷比,不断提升实体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厚植财政主导财源。五是深入研究土地出让金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改革对我县财政的影响,未雨绸缪,超前谋划,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和关联项目的正常延续。

二、加强预决算管理,全面提升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按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现代预算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加快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切实强化支出标准在预算编报中的基础性作用,做到政策明确、标准科学、安排合理,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二是严格预算执行,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预算支出的原则,切实增强预算的权威性和刚性约束。三是规范预算调整,严格控制预算调剂,因重大事项确需调剂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四是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财政信息公开的要求,依法依规扩大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五是积极做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充分发挥预算联网监督实效,不断推进预算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

三、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部署要求。要密切跟踪经济形势变化,加强分析研判,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不急转弯,把握好政策的时度效。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政府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衔接力度,加大存量资金盘活,进一步增强财政服务重大发展战略的保障能力。要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部署要求,严格审查项目立项,做实做细资金台账,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效益。要严格落实县级财政“三保”保障责任,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切实保障国家重大政策落地落实。

四、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文件精神,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科学合理设定绩效指标,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规范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突出对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公开与应用,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加强管理的挂钩机制,促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化、常态化。

五、进一步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健全政府债务限额确定机制,一般债务限额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匹配,专项债务限额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项目收益相匹配。完善以债务率为主的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政府债务与项目资产、收益相对应的制度,综合评估政府偿债能力。统筹财政资金调度,做好政府债务的借用管还工作,确保政府形象和信誉。加快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切实防范隐性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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