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2月28日9:00在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建议议程有:(一)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二)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草案)》;(三)人事事项;(四)其他。
请县政府一名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及县监委、县人大专委、常委会各室委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