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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3-03-01|栏目:工作动态|浏览次数:103

2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骞主持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出席会议;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监委领导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进行宪法宣誓。

董骞指出,《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是常委会做好今年工作的总纲领,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要团结带领常委会委员、各专委、委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县委“123456”总体工作思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能力和水平。

董骞希望新任职的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体现到工作中,切实增强法治理念,提高法治素养,做到科学执政、依法执政。要立足新岗位,实现新作为,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要弘扬“坚毅、敢当、实干、创新”的新时代宁阳精神,积极践行“廉正实勤勇”要求,转作风、提效能。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特别是要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广泛听取、深入研究代表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加快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建设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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