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对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进行了述职评议。六名委员依次上台发言,报告两年来的履职情况。
委员们述职后,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述职情况,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给予了评价。
本次述职评议是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有关规定开展的,旨在推动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积极履职、发挥作用。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骞作了总结讲话。董骞指出,委员们的发言条理清晰、紧贴实际,充分体现了常委会委员们的良好精神风貌和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但也能从中看出履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联系群众不够经常、不够紧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提出的议案建议质量不高、数量不多等。董骞要求,下一步,委员们要不断强化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人大代表的规定,深入选区、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见,真正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要精准选题、深入调研,认真剖析问题根源,积极建言献策,努力使议案建议更有分量、更具操作性。今后,县人大常委会还将继续采用多种方式开展委员述职评议工作,推动委员述职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提升履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