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1月29日14:30在县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建议议程有:(一)人事事项;(二)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草案)》;(三)其他。
请县政府一名副县长,县监委负责同志,县法院、县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县人大专委、常委会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