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2月12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通过)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科学谋划“十五五”规划之年,也是实现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目标的关键一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十五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落实“123456”总体工作思路,按照“四个第一”“六个更加注重”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贡献人大力量。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1、着力强化理论武装。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切实用以统领和推动人大各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组织好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
2、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主动将人大工作融入全县大局,做到县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按照县委十五届八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认真完成包保企业、项目、镇村等工作,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确保高质量完成县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围绕中心依法履职,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3、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县委确定的“第二议题”,审议数字强县建设、现代服务业发展等相关工作,对“1510”骨干企业培育、招商引资、中小微企业发展、企业上市挂牌等工作开展视察调研,督促相关部门抓住关键,攻坚克难,助推重大项目稳步实施。聚焦老百姓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对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道路交通、老年人权益保障等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直面矛盾、切中关键,问出责任、问出实效,推动老百姓期盼的事、认可的事、受益的事办实办好。
4、深化计划、预决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听取审议2024年县级财政决算的报告、2024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查批准全县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方案,支持政府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助力管好用好国有资产。
5、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进一步完善“增速提质”机制,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县委提名当月履行任免程序,高质量实现县委意图。严格落实任前法律考试、供职报告、宪法宣誓等制度,切实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宪法理念。开展干部任后述职评议,激励被任命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6、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对会计法、能源法、乡村振兴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慈善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职责、范围、流程,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水平。在总结完善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督促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激发代表工作活力
7、密切联系服务代表。深化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双联系”制度,畅通代表建言献策、建议收集反馈渠道。加强代表履职阵地建设,突显功能性和实效性,持续推进“家站”迭代升级,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亮点家站。进一步夯实代表履职“绿色通道”建设,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调研视察等活动,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推动各级人大代表在服务全县经济大局中发挥作用。
8、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代表学习培训,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学习形式,增强代表履职能力。组织代表开展年中专题调研、会前视察活动,提升代表眼界格局,提高议政监督水平。组织代表开展会前“回选区、进村居”活动,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注重典型带动引领,深化“人大代表下基层”等主题实践活动,集中宣传展示代表履职风采,发挥榜样力量,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9、提高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质效。健全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沟通协调机制,协助代表把好议案建议的政治关、法律关、质量关,努力做到“内容高质量”。全面加强建议办理过程管理,丰富完善“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人大委室分工督办、提议代表参与督办、承办单位定期反馈”的“联动式”建议办理机制,促进工作职责更加清晰、工作流程更加规范,努力做到“办理高质量”。
四、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10、积极推动“四个机关”建设。全面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四个机关”的新定位新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县委十五届八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常委会党组自身建设,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努力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11、严格落实党建政治责任。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纵深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及时研究确定党建重点任务并抓好落实,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人大工作的高质量。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牢意识形态工作阵地。
1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管理。落实“思想更解放、标准更高、节奏更快、作风更实”四项要求,大力传承弘扬“坚毅、敢当、实干、创新”的新时代宁阳精神,锻造“廉正实勤勇”新时代干部队伍,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开展常委会委员述职评议活动,增强履职主动性和责任感。持续解放思想,对标先进、学习先进,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和工作改革创新,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13、深化人大工作联系和交流。自觉接受省、市人大常委会指导,积极参加上级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联系点作用,总结推广基层经验。密切与其他县市区人大的联系,加强业务学习和经验交流。
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2025年工作安排及时作出必要的调整和补充。
附件:1、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计划
2、县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计划
3、县人大常委会集中联系代表活动计划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计划
一、第37次常委会会议(2月份)
1、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草案)》。(承办单位:研究室)
2、人事事项。
3、其他。
二、第38次常委会会议(3月份)
1、审议决定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承办单位:研究室)
2、其他。
三、第39次常委会会议(4月份)
1、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承办单位:城环专委、城环工委)
2、听取审议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全县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承办单位:监司专委、法工委)
3、对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进行述职评议。(承办单位:办公室)
4、其他。
四、第40次常委会会议(6月份)
1、对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或任命的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以及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进行述职述法评议。(承办单位:代表工委)
2、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数字强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承办单位:财经专委、财经工委)
3、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医疗卫生便民惠民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承办单位:教科文卫专委、教科文卫工委)
4、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承办单位:财经专委、财经工委)
5、其他。
五、第41次常委会会议(7月份)
1、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承办单位:预算工委)
2、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承办单位:预算工委)
3、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全县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承办单位:预算工委)
4、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承办单位:财经专委、财经工委)
5、其他。
六、第42次常委会会议(9月份)
1、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单位:财经专委、财经工委)
2、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单位:预算工委)
3、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承办单位:预算工委)
4、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承办单位:预算工委)
5、其他。
七、第43次常委会会议(10月份)
1、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承办单位:社会建设专委)
2、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承办单位:教科文卫专委、教科文卫工委)
3、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交通公路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承办单位:城环专委、城环工委)
4、其他。
八、第44次常委会会议(11月份)
1、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承办单位:预算工委)
2、书面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承办单位:预算工委)
3、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承办单位:预算工委)
4、听取县政府关于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承办单位:代表工委)
5、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承办单位:农业农村专委、农经工委)
6、对县法院部分法官、检察院部分检察官进行述职评议。(承办单位:监司专委、法工委)
7、其他。
九、第45次常委会会议(12月份)
1、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25年下半年全县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承办单位:预算工委)
2、审议决定召开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承办单位:研究室)
3、其他。
附件2
县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计划
一、视察事项
1、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及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时间:5月,承办单位:城环专委、城环工委)
2、对县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时间:6月,承办单位:监司专委、法工委)
3、对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时间:6月,承办单位:监司专委、法工委)
4、组织驻宁省市代表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视察。
(时间:7月,承办单位:代表工委)
5、对“两高一绕一快”等道路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时间:9月,承办单位:城环专委、城环工委)
6、对全县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时间:9月,承办单位:财经专委、财经工委)
7、对2个十万亩新时代汶阳田粮食高产区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时间:9月,承办单位:农业农村专委、农经工委)
8、对县法院基层法庭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时间:9月,承办单位:监司专委、法工委)
9、对县公安局基层派出所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时间:10月,承办单位:监司专委、法工委)
10、对县高新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时间:11月,承办单位:财经专委、财经工委)
11、组织驻宁省市代表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视察。
(时间:12月,承办单位:代表工委)
二、调研事项
1、对承担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调研。
(时间:3月,承办单位:监司专委、法工委)
2、对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时间:3月,承办单位:财经专委、财经工委)
3、对全县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
(时间:5月,承办单位:财经专委、财经工委)
4、对全县国土绿化和林下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研。
(时间:5月,承办单位:农业农村专委、农经工委)
5、对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时间:8月,承办单位:农业农村专委、农经工委)
6、对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
(时间:9月,承办单位:社会建设专委)
7、对全县“1510”骨干企业培育情况进行调研。
(时间:10月,承办单位:财经专委、财经工委)
8、对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
(时间:11月,承办单位:社会建设专委)
三、执法检查事项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时间:3月,承办单位:社会建设专委)
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时间:3月,承办单位:教科文卫专委、教科文卫工委)
3、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时间:4月,承办单位:财经专委、财经工委)
4、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时间:5月,承办单位:农业农村专委、农经工委)
5、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时间:5月,承办单位:监司专委、法工委)
6、对《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时间:5月,承办单位:监司专委、法工委)
7、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时间:5月,承办单位:教科文卫专委、教科文卫工委)
8、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时间:6月,承办单位:社会建设专委)
9、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时间:7月,承办单位:农业农村专委、农经工委)
10、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时间:9月,承办单位:预算工委)
11、对《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时间:11月,承办单位:城环专委、城环工委)
附件3
县人大常委会集中联系代表活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