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命县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的决定
(2024年11月29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通过)
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惠志国同志提请,任命:
高海飞为宁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