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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的地位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每一级人大都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具体表现为人大代表集体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这种性质和地位,标志着人大代表责任重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重要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政权体系中处于主导和中心地位,是整个政权体系的基础。人民代表大会重大作用的发挥,依赖于人大代表的活动。没有人大代表的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就很难发挥作用。国家权力机关和它的组成人员,可以比喻成肌体与细胞的关系。单个细胞不代表肌体,不能发挥肌体的功能,但肌体由细胞组成发挥功能,离不开每个细胞的作用。人大是一个行使国家权力的集体,代表不能单独行使国家权力。当人大按照法律规定开会,法律案和其他议案被多数代表赞成后,就产生了法律和其他决议,这些法律和决议具有极大的权威,全国上下都要一体遵行。人大代表与国家权力机关这种关系,体现了集体与个人的辩证关系,反映着我们的国家权力“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起来,贯彻下去”的运作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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