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2026年工作要点
(2026年1月29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47次会议通过)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县委十五届十次全会的决策部署,持续向中心聚焦、为发展聚力、对人民尽责,在丰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奋力谱写宁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人大贡献。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铸牢政治忠诚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贯彻、全面落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
2、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引人大工作,一以贯之落实“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
3、坚决贯彻县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始终维护好、落实好县委提出的发展路径、战略举措,正确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选举任免权,确保县委部署、组织意图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按照县委十五届十次全会部署,依法行使职权,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实效,全力保障和推动县委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认真做好县委交办的包保联系企业、项目等事项,在宁阳高质量发展中彰显人大作为。
二、依法正确有效监督,切实增强工作实效
4、精准服务改革发展大局。聚焦高端化工、现代食品、低空经济等重点产业的培植,以及“4410”骨干企业培育、现代服务业提质、文旅融合发展、营商环境优化、乡村全面振兴、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任务的落实,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扎实做好决定、监督等工作,全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民生福祉改善,持续加强对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群众关切问题的跟踪监督,推动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聚焦提升监督质效,依法运用专题询问、质询等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宪法法律有效执行、“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权、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面维护。
5、持续强化财经国资监督。依法做好审查批准预算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和监督预算执行有关工作。强化对全口径预算的监督,深化预算审查监督工作重点,督促政府规范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力度,推动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的综合报告,以监督促规范,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6、全面推进法治宁阳建设。推动全县“九五”普法和2026—2030年依法治县规划顺利实施。精心组织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尊严和宪法权威。加强对水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禁毒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有效执行。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持续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健全服务保障机制,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7、着力提升代表履职效能。深化落实“两个联系”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联系群众中的引领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建好用好专业代表小组、代表之家和代表联络站等履职平台,不断拓展代表作用发挥空间。畅通代表履职“绿色通道”,营造全社会尊重、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加强代表履职培训与服务保障,引导代表深学政策理论、细察社情民意、善听群众呼声、敢献务实之策、勤勉推动落实,全面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8、扎实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紧扣提升办理实效,健全完善代表建议“联动式”督办机制,着力推动内容和办理质量“双提升”,促进办理工作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深度转变,以实实在在的办理成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9、统筹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依法依规、周密组织实施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加强工作指导,扎实做好选民登记、选区划分、名额分配、候选人推荐和投票选举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夯实依法履职根基
10、严格落实党建政治责任。锚定“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提升党建引领效能。对标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改进调查研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高质量党建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1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管理。紧扣县委“突出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把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加强教育培训,引导干部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坚持在实践一线磨砺干部,以深化拓展机关干部入户走访工作为抓手,引导干部持续深入基层、下沉一线,察实情、出实招、转作风,在推动问题解决、工作提升、发展突破中练就过硬履职本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干部队伍。
12、强化联系交流协作。自觉接受上级人大的工作指导,密切与“一府一委两院”的联系,加强对乡镇人大的联系指导,抓实人大新闻宣传,讲好人大故事,提升工作影响力,广泛凝聚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共识与合力。加强与先进地区人大机关的学习联系,交流经验,促进工作。
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2026年工作安排及时作出必要的调整和补充。
附件:1、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计划
2、县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计划
3、县人大常委会集中联系代表活动计划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计划
一、第47次常委会会议(1月份)
1、审议决定召开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承办单位:研究室)
2、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26年工作要点(草案)》。(承办单位:研究室)
3、其他。
二、第48次常委会会议(3月份)
1、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承办单位:城环专委、城环工委)
2、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承办单位:教科文卫专委、教科文卫工委)
3、其他。
三、第49次常委会会议(5月份)
1、对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进行述职评议。(承办单位:办公室)
2、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工作情况的报告。(承办单位:农业农村专委、农经工委)
3、其他。
四、第50次常委会会议(7月份)
1、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25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承办单位:预算工委)
2、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25年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承办单位:预算工委)
3、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全县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承办单位:预算工委)
4、其他。
五、第51次常委会会议(9月份)
1、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单位:预算工委)
2、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25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承办单位:预算工委)
3、听取审议预算工委关于2025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调研报告。(承办单位:预算工委)
4、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单位:财经专委、财经工委)
5、对县法院部分法官、检察院部分检察官进行述职评议。(承办单位:监司专委、法工委)
6、其他。
六、第52次常委会会议(11月份)
1、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25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承办单位:预算工委)
2、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25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承办单位:预算工委)
3、听取审议全县“八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县政府“九五”普法规划和《宁阳县2026—2030年依法治县规划》。(承办单位:监司专委、法工委)
4、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承办单位:代表工委)
5、其他。
七、第53次常委会会议(12月份)
1、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26年下半年全县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承办单位:预算工委)
2、审议决定召开县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承办单位:研究室)
3、其他。
附件2
县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计划
一、视察事项
1、对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进行视察。(时间:5月,承办单位:城环专委、城环工委)
2、对交通运输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时间:11月,承办单位:城环专委、城环工委)
二、调研事项
1、对县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时间:5月,承办单位:监司专委、法工委)
2、对县检察院“落实三个善于,高质效办理案件”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时间:5月,承办单位:监司专委、法工委)
3、对全县林果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时间:6月,承办单位:农业农村专委、农经工委)
4、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调研。(时间:7月,承办单位:监司专委、法工委)
5、对全县科技赋能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调研。(时间:8月,承办单位:教科文卫专委、教科文卫工委)
6、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进行调研。(时间:9月,承办单位:城环专委、城环工委)
7、对全县畜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调研。(时间:9月,承办单位:农业农村专委、农经工委)
8、对信访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时间:9月,承办单位:社会建设专委)
9、对全县“4410”骨干企业培育情况进行调研。(时间:10月,承办单位:财经专委、财经工委)
三、执法检查事项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时间:3月,承办单位:农业农村专委、农经工委)
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时间:3月,承办单位:社会建设专委)
3、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山东省禁毒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时间:4月,承办单位:监司专委、法工委)
4、对《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时间:5月,承办单位:财经专委、财经工委)
5、对《泰安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时间:6月,承办单位:社会建设专委)
6、对《政府采购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时间:9月,承办单位:预算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