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5月7日上午9:00在县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49次会议。建议议程有:(一)书面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二)对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进行述职评议;(三)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工作情况的报告;(四)人事事项;(五)其他。
请县政府一名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监委负责同志,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县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