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7月31日下午4:30在县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50次会议。建议议程有:(一)书面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二)人事事项;(三)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宁阳县文旅融合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宁阳县2025年县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宁阳县202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六)其他。
请县政府一名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监委负责同志,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负责同志,县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