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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对“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队伍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情况审议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11-24|栏目:监督工作|浏览次数:268

县人民检察院:

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检察院所作的《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队伍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的必然要求。县检察院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聚焦“四项任务”,紧扣“三个环节”,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取得了明显成效。县检察院坚持思想发动和政策引导齐抓、自我查纠与组织核查并举,严格执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通过自查自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以及智能化大数据查询等多种形式查找问题,干警填报问题和说明相关情况共137人次。其中,属于违法违纪线索1件,该名工勤人员被县纪委监委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属于六大顽瘴痼疾的30件。其他事项涉及思想政治方面的问题35人次、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35人次、执法司法方面的问题28人次。通过教育整顿,全院干警经历了一场革命性锻造,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检察业务工作进一步突破、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会议指出,县检察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政治建设入脑入心还存在差距;二是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上做得不够;三是队伍建设还需持续加强。

为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并切实将成果转化为全县检察机关护安全、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的工作实效,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忠诚根基, 不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要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永葆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党建引领检察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要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领悟开展政法教育整顿的重要性,以慎终如始、善做善成的态度和抓铁有痕、踏石有印的力度,持续巩固深化教育整顿工作成果。

二、围绕中心大局,主动担当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更加积极主动融入县委中心工作,聚焦服务新型工业化强县建设、打造“三区四园两翼齐飞”发展新格局,紧扣检察职能,完善服务企业发展工作机制,持续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积极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要充分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宁阳建设,突出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持之以恒做好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努力保障全县社会安定有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强化监督职能和改革创新意识,提升检察监督质效,增强群众获得感。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检察监督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坚持以品牌提品质,围绕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等方面,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不断深化典型案例培育工作机制,完善提升“五化”公益诉讼办案机制、判例微课堂等创新工作做法,努力打造富有宁阳特色的检察工作品牌。

四、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切实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要突出建章立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继续完善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健全教育管理、预警预防、监督惩处等制度措施,不断推动教育整顿成果高效转化。落实检察官惩戒制度,完善错案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司法惩戒、政务处分、责任追究三者有效衔接,切实发挥震慑警示作用。强化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记录报告制度,“逢问必记、应记尽记、有据可查”。完善监督机制,构建上下贯通、内外结合、系统完备的司法制约监督体系。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司法理念、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检察干警政治业务素质。积极探索、深入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切实提高干警司法专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社会沟通能力。要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深入开展“做、建、创”活动,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强化部门和团队建设、按照“廉正实勤勇”的要求,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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